一、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无刑事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二、报名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
三、培训流程
资格初审: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
体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
培训:参加为期5天的专业培训(含理论课程与实操训练);
考核:通过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
发证:考核合格者由公安机关核发《保安员证》。
四、培训内容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保安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安全防范知识与技能;
消防基础知识与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处置与急救技能。
五、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培训期间需遵守考勤纪律,缺勤超过1天者不予发证;
持证人员须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确保证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