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师
课程背景
电子商务师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兴的、处于发展过程中的现代商务方式,从95年以来得到了迅速发展,显现了巨大的现代商业价值。在21世纪,电子商务将逐渐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方式,也将成为数字化社会的基础。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的普遍运用,电子商务师正成为劳动力市场需求的热点。根据粤财社128号文《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广东省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课程内容
网上商店开设与管理、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安全管理、电子商务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使用、网络营销、电子交易实战演练。
培训特色
针对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考试细目表设置课程,邀请国家人社部职业资格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专家委员会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培训师任教,满足学员对考取证书的需要,帮助学员对课程重点、难点以及实操技能的消化和提升。
申报条件
三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大学专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电子商务师认证考核方式
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订并颁布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为保证培训和鉴定标准的同一性,在一套集职业培训综合教学平台、实验室软件、专用考试系统为一体的培训考核综合平台上进行所有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