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5 13:24 | 来源:沈阳市万诚职业培训学校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在沈阳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前置条件。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并结合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的具体要求,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核心材料,并确保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 基础通用材料(所有申请企业均需提交)
无论是否带有储存设施,申请企业都必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申请文书:包括正式的申请文件及填写完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安全制度文件:
企业制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防火、防爆、防泄漏制度)以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人员资质证明: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合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其对应的安全合格证书。此处特别强调,根据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该证书由应急管理局颁发,全国通用,是审核的关键。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明。
场所与营业执照证明:
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应急预案:
经专家评审并报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备案登记表。
二、 附加专项材料(针对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
如果企业经营模式中包含自有或租赁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则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必须额外提交:
储存设施证明:
储存设施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如储存设施是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必须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重大危险源与专职安全员资质:
若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需提交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同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其相关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安全评价报告:
由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本单位经营和储存现状安全评价报告,结论必须为“符合安全条件”。
重要提示:
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核验。沈阳市的受理机关为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建议在正式提交前,先通过其官方网站或咨询电话了解最新的办事指南和材料要求,确保一次通过。持证上岗是红线,相关人员资质务必在申请前获取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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